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。为更好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,前期学校结合实际按程序对章程进行了修订。
按照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第31号令)和《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》(教政法厅函〔2021〕17号)有关要求,现就《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章程修正案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面向全校公开征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。
如有意见建议,请于6月5日前,填写章程修订征求意见建议表(附件2)后以邮件形式向学校党政办公室反馈。
联系人:樊沛鑫
反馈电话:65928003
反馈邮箱:1816358474@qq.com
附件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案(征求意见稿)
附加2征求意见表